从国外情况看,特别是在发达国家,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,为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开发利用找到了多种用途,除传统的将秸秆粉碎还田作有机肥料外,还走出了秸秆饲料、秸秆汽化、秸秆发电、秸秆乙醇、秸秆建材等新路子,大大提高了秸秆的利用值和利用率,值得我们借鉴。如北美以耕种玉米、小麦为主,每年产生大量的秸秆。在加拿大的农业区,当玉米成熟时,人们就用玉米收割机一边收割一边把玉米秆切碎,切碎的玉米秆作为肥料返到田里。在美国,有24个农业州,每年能收集大约4500万吨秸秆,被用作饲料,或者用来盖房,将整捆的秸秆高强度挤压后填充新房的墙壁;此外,美国还积极推动再生能源事业,把秸秆作为新兴的替代燃料特别是生物燃料,从中提取乙醇进行开发利用,使秸秆综合回收利用有了新发展。当然,这些活动得到了政府补贴等政策的鼓励与支持。在欧洲,则开创了秸秆发电的新途径。丹麦是世界上首先用秸秆发电的国家,农民将秸秆卖给电厂发电,满足上万户居民的用电和供热需求,电厂降低了原料成本,居民获得了实惠的电价,而秸秆燃烧后的草木灰又无偿地还给农民作了肥料,从而形成了一个工业与农业相衔接的循环经济圈。在日本,人们主要是把秸秆翻入土层中还田用作肥料,也把秸秆用作粗饲料喂养家畜;此外,对部分难以处理的秸秆,则通过专门组织、采取统一地点和时间进行就地焚烧。日本也在积极挖掘秸秆的燃料转化潜力,已研制出从秸秆所含纤维素中提取酒精燃料的技术,向着秸秆的科学化、实用化迈出了新步伐。
从国内看,情况仍然不能令人乐观。秸秆还田要影响作物生长,秸秆焚烧污染大气环境,综合开发利用又面临着技术不成熟、投资比较大、效果比较差的窘境。农民急于焚烧,而政府急于封堵,二者就打起了游击战。实际上,秸秆综合开发的前景非常好。有学者算过一笔账:如果我们能将秸秆在农村就地变为国家急需的工业原料,实现产业化,吸纳农村劳动力,将给农民带来可观的收入(0.5吨秸秆/亩,增收150元/亩)。可以设想:如果能转化我国每年7亿多吨秸秆的50%,将是一个巨大的新兴产业;如果能创建以秸秆为原料的新型生态工业,实行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农副产品加工业、秸秆生态工业四业相结合的高级阶段生态农业的生产模式,则农用生物柴油燃料、寡糖植保素生物农药、秸秆有机肥、秸秆生物饲料等都是秸秆转化的产物,有望形成比传统“石油农业”劳动生产率更高、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,这种前景十分诱人。在实践中,我国也有不少地方积极探索,创造性地采用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办法。如利用秸秆造纸;或者利用秸秆生产无甲醛系列秸板,广泛用作高档家具、高档包装、高档建筑材料以及高档音箱等基材,既能增加农民收入,还能出口增加外汇收入,使秸秆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;鼓励农民扩大养殖规模,使秸秆成为牛羊的粗饲料;可喜的是,一些地方已经利用秸秆汽化原理和技术,在农村推行秸秆沼气工程,这是十分有意义的事情。但是,由于秸秆利用的具体工艺还不完善,政策和资金投入不足,市场运作力度还很不够,秸秆加工设备以及相关加工设施有限,秸秆使用技术比较低下,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率和效益有待提高,所以出现了当前的两难困境。
以上情况表明,秸秆焚烧与秸秆多少没有关系,而与秸秆综合利用率低下有直接关系,因此必须解决秸秆综合利用的问题。但如何提高,却不是农民自身可以解决的,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与办法。首先要明确的是,秸秆问题必须通过市场化的途径加以解决,即要以市场化的理念来认识秸秆的资源价值,看待其发展前景,要以企业化的制度来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,拓宽其开发利用的途径。其次要明确和突出政府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责任。第一,政府要加大推进秸秆科学研究的力度。我国已经开始了秸秆研究,如国家“973”项目就是瞄准“秸秆组分分离、分级定向转化”的前沿问题,采用秸秆组分分离—纤维素酶解发酵与热化学转化的有机整合的研究主线进行研究,目的是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秸秆高值化技术提供科学基础,促进我国秸秆生态产业链的发展。但是,由于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具有秸秆特性的转化过程理论和技术体系,所以在适用技术及其推广方面还不成熟。因此,必须改变现行的秸秆利用技术效率较低、经济效益差、投入产出不合算的状况。第二,政府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力度。这些年,我国各地政府在秸秆开发利用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,取得了一些成效,但由于支持力度不够,财政补贴、税收减免等政策和措施没有跟上去,公共服务不到位,民间投资也不到位,使加工设备、基础处理设施配套不足的状况长期延续,秸秆综合利用严重滞后。第三,政府也必须同时加大宣传和服务工作的力度,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,为秸秆综合利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最后还要明确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在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任务和责任,不仅要做好宣传,而且要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。我们相信,通过政府、企业、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共同努力,建立起秸秆综合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,一定能够推动农村走出一条经济、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新路子。
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85%
2015年11月25日,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,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农业部、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,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%以上。
四部委要求通过推动产业化发展拓宽秸秆利用渠道,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和留茬高度等标准,促进秸秆就地还田或应收尽收;积极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,建立规范的秸秆储存场所,促进秸秆后续利用;支持秸秆代木、纤维原料、清洁制浆、生物质能、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,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,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。
对于秸秆禁烧,四部委要求各地强化卫星遥感、无人机等应用,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;健全秸秆资源评估、综合利用和焚烧监测的统计、评价体系;逐步建立以过火面积、焚烧量和综合利用量为核心的秸秆禁烧工作评价、考核方法和奖惩机制。 [2]
发展编辑
2008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08]105号)以来,各地区、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农作物秸秆(以下简称秸秆)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(以下简称禁烧)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,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,露天焚烧火点数明显减少。
2015年11月16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四部委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完善秸秆收储体系,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、燃料化、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,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,加大秸秆禁烧力度,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,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,促进农民增收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。力争到2020年,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%以上;秸秆焚烧火点数或过火面积较2016年下降5%,在人口集中区域、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区域内,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。
2016年以来,原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在12省(区)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。
2017年,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超82%,基本形成肥料化利用为主,饲料化、燃料化稳步推进,基料化、原料化为辅的综合利用格局。 [3]
2018年8月,为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,江西省印发《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,要求规范秸秆机械收割作业,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,2018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%,2020年达到90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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